回复 波波夫 的帖子
那你負責彈琴了!:default105:
我有鼓..但不乍滴..呵呵
下次有机, 一定给各位献上一曲.希望能喜欢.
吉他和鼓都行。
我球友兼邻居搞了个乐队,都是一小区的,挺好的,可惜俺实在没时间,要赚奶粉钱。这想法太给力了。
我可以当伴唱和粉丝双重身份啊:default222:
我可以做职业粉丝,能晕、能吼、能哭
我要做粉丝,职业托。。。。
要代言人吗?
琳子 发表于 2011-5-28 20:12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我可以当伴唱和粉丝双重身份啊
我可以当男粉丝伴唱跑腿泡茶四重身份!